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的通知

 行业新闻    |      2023-07-13

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民经函〔2023〕3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我厅制定了《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名县名镇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5日
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具有区域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支撑体系健全、品牌和技术优势明显的县(市、区)及镇(乡)。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
  1.申报的产业已纳入本县(市、区)、镇(乡)重点发展产业,产业企业聚集度高。名县(市、区)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50亿元以上,名镇(乡)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
  2.申报名县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规上企业不少于10家。申报名镇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15家,规上企业不少于5家。农业及文旅类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的产业本地有发展基础、产品有特色,是富民强县、带动就业的重要支撑,对县域(镇域)经济的贡献度较高。
  (二)产业发展支撑
  1.产业发展有项目支撑,结合县(镇)特色产业培育,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导向,谋划、储备、建设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
  2.申报名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申报名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农业产业化类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名县需拥有1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等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申报名镇需拥有1项省级以上品牌相关荣誉或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
  4.申报地头部企业积极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
  (三)产业发展环境
  1.申报产业已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路径清晰,发展重点任务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可量化考核,保障措施有力。
  2.申报产业所在地县级或市级政府制定了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
  3.申报名县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质量品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申报名镇的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或依托所在县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服务。
  4.管理组织健全,有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并在行业规划、管理、协调、服务、自律、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主导产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
  2.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单位GDP能耗高于行业基准值(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3.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4.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复核)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有申报意愿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编写申报材料(编制要点见附件1),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同意申报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由各市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相关原件初审核验,并出具核验证明和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申述论证,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颁发牌匾证书,授予“河北省××产业名县(市、区)”、“河北省××产业名镇(乡)”称号。
  四、动态管理
  经公布的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到期不申请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有效期内名县名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被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名县名镇称号,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7月25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纸质申报文件(2份)、市工信局核验证明和推荐请示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阳 
  电  话:0311-87903827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材料、 2.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材料的请示(打开原文链接查看详情http://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935889/index.html)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